托、幼建筑的使用对象是六周岁以下的婴、幼儿,因而在使用功能、空间构成、建筑组合、造型及细部处理等方面均有其自身的特征及要求。应结合儿童教养和保教工作的需要,精心设计,为幼儿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场所。
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的房间组成
托、幼建筑的房间组成应根据托儿所、幼儿园的性质、分类、规模、标准及地区的差异与条件,主办托儿所、幼儿园单位的要求等因素确定。一般应设置下列用房:
(1)幼儿生活用房。是托、幼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。分乳儿单元(由乳儿室、喂奶室、配乳室、卫生间、贮藏室等组成);托儿单元(由活动室、卧室、卫生间、贮藏室等组成);幼儿活动单元(由活动室、卧室、卫生间、贮藏室等组成)。
(2)服务用房是托儿所、幼儿园的保教、管理工作用房。一般包括医务、保健室、隔离室、晨检室、办公室、资料兼会议室、教具制作兼陈列室、传达、值班室及职工厕所等房间。
(3)供应用房是托儿所、幼儿园必不可少的辅助用房。一般由幼儿厨房、主、副食库房、炊事员休息室、卫生间、开水、消毒室及洗衣房等组成。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,开发智力,进一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已倍受重视,幼儿园可设置电化教室、计算机室、音乐教室、美工室及图书室等专用房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