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儿园设计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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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间设计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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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间是幼儿生活用房中使用频繁的房间,由盥洗、厕所两部分组成。寄宿制幼儿园及炎热地区全日制幼儿园应设置洗浴小间或浴盆(淋浴喷头),有的则独立设置儿童浴室;

·为减少幼儿交叉感染,卫生问宜各班独立设置,且厕、浴与盥洗之间宣隔开设置,避免混设。

(1)卫生间设计要求

1.位置幼儿卫生间,特别是盥洗室使用频繁,要求紧靠活动室和卧室且与班活动场地毗连;

2.卫生间面积及卫生设备的数量尺寸应满足全班幼儿的使用要求。

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(JGJ39—87)规定,幼儿园每班卫生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15㎡,设备的尺寸应符合幼儿的尺度。

3.幼儿卫生间需定期消毒,最好设置在有紫外线照射的朝向,其室内冬季采暖计算温度应保持在22℃左右;卫生间应有良好的通风,臭气不应溢人活动室及卧室。

4.卫生间应便于清扫,防止积水,地面应设地漏,并做5%坡度,坡向地漏。

5.卫生间的布置应组合紧凑,管道集中。

6.为便于保教人员观察、照看幼儿使用情况,卫生间与活动室毗连的墙高应为0.7~1.8m左右并宜装设玻璃隔断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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